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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日期:2008-04-0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全市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开展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开展“大排查”活动。组织市监狱和市劳教所对在押在教人员进行“大排查”。目前,市监狱共排查出“两抢一盗”犯罪罪犯254人:其中盗窃159人,抢劫88人,抢夺7人。市劳教所共排查出“两抢一盗”犯罪劳教人员69人:其中盗窃67,抢劫1人,抢夺1人。对排查出的“两抢一盗”犯罪罪犯、劳教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加强管理,强化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提高改好率。

二是开展监所深挖活动。组织市监狱和市劳教所在监所内开展深挖余漏罪和坦白检举等“交、揭、查”政治攻势,促使罪犯、劳教人员积极主动交待余罪漏罪、揭发社会上的犯罪同伙。对主动交待余、漏罪的从轻或免予处罚,对拒不交待问题、被别人揭发经查证属实的从严处罚;对揭发他人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揭发重要线索,破获重大案件有重大立功行为的给予重奖,该减刑假释的及时呈报办理。为确保 “交、揭、查” 活动取得实效,要求市监狱和市劳教所做到“四要”:一要强化 “交、揭、查”政治攻势 ;二要正确处理确保监所安全稳定与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的关系 ;三要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四要确保“收得下、管得住、改造教育好”。

三是加强办案指导。下发了指导意见,对律师参与“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大局意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刑事案件辩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共代理“两抢一盗”案件3件(飞鸿律师事务所石淑君、张其元律师代理的张宁涉嫌抢劫案;长庚律师事务所范相民律师代理的孙国锋盗窃案;长庚律师事务所韩芳律师代理的吴生平盗窃案),均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协作了汇报,并获得了对案件有效指导。

四是推进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建设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查找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指导基层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报告“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线索。指导基层加强对刑释人员、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减少脱管失控现象。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把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选择一批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教育广大群众要敢于并善于同“两抢一盗”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广泛发动群众,宣传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意义。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踊跃提供破案线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奖励基金,严格兑现奖励。大力宣传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人物,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系,认真策划专题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办公室、监狱劳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