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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多策并举加强下派干警管理

发布日期:2009-09-22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多策并举加强下派干警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司法局选派了机关12名同志到所属监狱劳教场所及县区乡镇帮助工作。一年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培养、管理、使用三个环节,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使下派干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为下派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市司法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下派干部工作,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下派干部的管理、考核和选拔任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要求选派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到基层单位帮助工作,抽调比例为机关干警的16.9%,其中科级干警5人,科级以下干警7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下派干警进行集体培训,并由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从思想上筑牢了下派干警安心基层,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理想信念。

二是建章立制,为下派干警顺利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市司法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机关干警下派基层帮助工作管理办法》,对下派对象、时间、职责任务、下派期间的管理、待遇、考核及下派期满后的安置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局政治部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会同基层党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予以表彰,并作为提拔重用的依据。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下派干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调动了下派干警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严格管理,为下派干警能力提高创造工作保证。要求各接收单位对下派干警明确分工,定责任,压担子,使下派干警做到有职有权有责。要求下派干警每天要坚持不低于半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月不少于3篇。下派干警每季度要向局政治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上报工作总结。在下派期间,要对基层单位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积极上报工作信息并形成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局政治部先后多次到接收单位对下派干警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出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督促下派干警形成了良好习惯,促进了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

市司法局选派干警到基层帮助工作,为基层补充了新鲜血液,有效解决了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促进了基层单位工作的开展。同时,也锻炼了干警,增强了机关干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了机关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市司法局下派干警帮助基层工作,达到了“锻炼干警、促进工作”的目的,受到基层单位和下派干警的一致好评。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