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09-12-07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我市采取四项措施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近年来,我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成效。其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先后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凤喜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被市政府《政府工作快讯》182期专期刊发;被省政府《政务要闻》178期专期刊发;被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9期刊发;被《人民日报》12月2日刊登。
一是强化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我市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视察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广电局等部门及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量化、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到新闻机构、市直各单位,加大部门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利用普法讲师团等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律六进”各类活动150余场次,义务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受教育者10万余人。启动实施了“普法义务咨询日”活动,每月第二个星期四为普法义务咨询日,30家法律服务机构免费向群众开展义务法律咨询。
三是创新载体,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市电视台《社会与法制》栏目组精心制作了《依法治市--普法先行》、《普法春雨润高墙》两期法制专题片;开辟“阳光热线”法制专题节目,每期节目由市司法局负责人与知名律师共同参与,现场解答广大群众法律疑难问题;积极开展“法制短信进万家”活动,编发法制短信300多万条;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法在我身边”征文活动;结合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企业开展12场次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网络覆盖面广的作用,开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在市司法局网站开设了普法专栏。
四是注重实效,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从加强基层工作人手,对基层基础工作目标、组织建设、保障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考核验收等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增强可操作性。对法制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等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奖惩评先挂钩。
(市依法治市办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