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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绩效考核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3-07-25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深化绩效考核工作,将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警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了公正、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2011年以来,市司法局先后获得省、市两级近50余项先进表彰,整体工作越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3位,跨入全省第一方阵2013617,市司法局代表濮阳市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示范单位在全省省辖市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运行机制

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濮阳市司法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绩效考核内容涵盖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量化为学习调研绩效、业务目标绩效、工作创新及解决问题绩效、创先争优绩效和廉政建设绩效等五个方面,使绩效考核工作更趋科学、严谨。

二、推行工作日志,健全平时考核机制

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广建立工作日志制度,要求工作日清月结,季度有小结,年度有总结。工作日志》由市司法局专门制作,每页均印有濮阳赶超发展的工作目标、诚信格言、干部文化和廉政文化等内容,对干警培养良好习惯、提升自身素质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每位干警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把每天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取得的成效及心得体会等,以日志的形式记录下来,做到日记载、周回顾、月总结,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年初,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上年干警职工工作日志》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比,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使落实《工作日志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推进措施,健全定期考评机制

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制度、工作督导推进制度以及干警综合评价制度等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局党委会,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每月召开一次科室长工作汇报点评会;每季度检查一次干警工作日志;每半年召开一次狱(所)和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工作汇报点评会;各科室认真对半年和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平时工作绩效考核备案表》,切实做到各项重点工作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

四、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跟踪考核机制

修订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绩效考核方面的各项制度,每季度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不断加强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干警考勤、请销假制度,每周、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深化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极大激发了干警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