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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13-08-19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812,市司法局召开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工作协调会。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市监狱、市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工科科长及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单位(示范岗)”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袁文峰同志就创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工作事关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形象,局党委确定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是工作突出、成绩较好的单位(岗位),也是我局的窗口单位。希望各创建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努力开展好创建工作。二是搞好结合。要把创建工作与“一创双优”活动相结合,与“争创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警(单位)”等活动相结合,与做好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相结合,与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三是精选载体。内容通过形式反映出来,为确保争创工作的扎实开展,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按照创建标准,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调动干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强化督导。局警务督察处要把创建工作作为督查内容,按照时间节点,定期检查指导,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五是强化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