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我局警务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20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我局警务督察工作
近日,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了2011-2013年度警务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司法局被评为先进集体,杨仲彪等三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1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新工作举措,丰富工作内涵,通过建立警务督察领导责任机制、台账推进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突出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监所执法、围绕重大活动部署、围绕警车整治、围绕作风建设等五项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警务督察运行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晋位升级、赶超发展。
一、注重建章立制,狠抓警务督察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警务督察领导责任机制。局党委全面落实领导责任、自我加压真抓实干的有效机制。坚持每月两次带队开展警务督察,特别是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局党委书记、局长娄建广往往亲自带队到狱所督查安全稳定和基础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关系狱所干警切身利益问题。2013年,经过局党委积极协调,一举解决了长期制约监所发展的机构性质等一系列问题,有效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建立警务督察台账推进工作机制。确立了“三级督察”、“查纠并举”、“奖惩挂钩”的三种模式,建立了警务督察工作台账推进机制,明确季度督察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每月重点对1-2个部门分类划分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不断提高警务督察工作实效性。三年来,按照台账推进节点,深入狱所监区、大队、生产车间等关键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察100余次,有效促进了狱所工作开展。
三是建立警务督察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整体工作效能,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市监狱、市劳教所警务督察机构以及局机关相关部门参加的警务督察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成绩,查摆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实现了由单兵作战、部门单干向多方协作、联合作战的转变。
四是建立督察工作保障机制。加强警务督察硬件建设,为警务督察部门配备了独立办公室,配齐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金属探测仪、酒精测试仪等各种装备,更新了台式电脑、笔记本、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确保了警务督察工作正常开展。
二、注重督察服务,狠抓警务督察工作落实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抓督察。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超前介入,主动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不力等问题,确保中心工作落实到位,为局党委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围绕监所执法抓督察。加强对干警学习贯彻落实 “六条禁令”和手机及违禁品管理制度专项督察以及执法活动现场的日常性、常规性督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三是围绕活动部署抓督察。加强对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创先争优、一创双优、教育质量年、公开承诺办实事等活动的督察,努力创造优质高效、公正廉洁司法环境,确保了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四是围绕警车整治抓督察。大力开展了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共开展警车督察活动15次,检查警车200余辆次,检查本市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80家,进一步规范了警车的使用和管理,取得警车治理显著成效。
五是围绕作风建设抓督察。大力强化对警容风纪、工作纪律、窗口效能、作风建设的督察力度,有效清除“懒、散、燥、乱、松、庸”等六种不良现象,自觉树立和维护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三、注重自身建设,狠抓学习提高
一是着力提高干警素质。积极实施素质强警工程,坚持通过干警自学、专题培训、交流经验、实地调查、外出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警务督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年对全市20余名从事警务督察工作的干警开展警务督察相关业务知识集中培训,提高警务督察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着力优化工作作风。全面优化警务督察工作作风,严守督察纪律,提升督察效能,全面督察各项工作,深挖各类安全隐患,真正发挥抓督察、推工作、促赶超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市局督察部门共随查随纠各类问题20余项,有效提高督查效能。
三是着力加强宣传工作。强化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共编发《濮阳警务督察工作简报》100余期,加大系统内部信息交流工作力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对外宣传力度,持续扩大对外影响。据统计,警务督察信息宣传稿件被省司法厅、省厅警务督察处、市委办、市委政法委以及司法网、濮阳网、等新闻媒体采用130余篇。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