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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访、谈、议”三步曲规范社会审前调查

发布日期:2019-11-2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清丰县司法局

“访、谈、议”三步曲规范社会审前调查

 

为严把社区矫正“入矫关”,清丰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访、谈、议” 三步曲规范社会审前调查。

访。在收到法院、监狱、公安局的委托调查函后,立即深入犯罪的被告人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家庭、街坊邻居,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犯罪的被告人的家庭背景、个性特点、人际交际情况、犯罪原因、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帮教条件、再犯罪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广泛调查,详细听取各方意见。

谈。在收到法院、监狱、公安局的委托调查函后,与犯罪的被告人进行直接会面谈话,了解其犯罪动机及事后认罪、悔罪态度,同时,通过与犯罪的被告人的交谈,帮助其全面分析自己的犯罪成因,让其清楚地意识到自身的错误,为后期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议。对调查收集的信息,统一进行整理,综合评断,填写社会审前调查表,县局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综合评估犯罪的被告人的犯罪心理状态、社会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并就是否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

据统计,截止目前,清丰县司法局已对187例拟判处非监禁刑案件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通过审前社会调查的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清丰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