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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梁村乡“1+1+N” 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受到刘满仓批示肯定

发布日期:2019-11-2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南乐县梁村乡“1+1+N 

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受到刘满仓批示肯定

 

5月15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河南法制报5月8日头版《“1+1+N”调解化纠纷解民忧》一文上做出批示:南乐县梁村乡的经验做法好,有推广价值。

近年来,南乐县梁村乡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率先推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依靠群策群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举措,创新“1+1+N”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哪里有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的良好局面,夯实了基层调解基础。梁村乡连续9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乡镇”;连续12年无到县以上集体越级上访。

    “1+1+N”的工作模式是指一个宗旨贯始终。坚持以党(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为宗旨,凝聚力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条主线做保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把握好底线,筑牢矛盾纠纷调解的基础。“N”种调解模式。为了更好地预防和调处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根据纠纷发生的不同性质、不同原因、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可能造成的不同结果进行划分,纵接“五条链”,层层建立调解组织,丰富调解内涵。

    一是司法调解链。梁村司法所与综治办、派出所采取联合办公、案件联合调处,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调处。如大郭村村民王某A因庄基地和树木所属权与王某B发生纠纷,去年已经大郭村五老调解委员会调处达成共识,但在2014年底,王某A又与王某B发生重复纠纷,要求调处。乡调处中心、大郭村五老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实地查看、翻阅档案、询问邻居,第二次对两人纠纷进行调处,并在司法所签订了协议,彻底了断利用上访解决矛盾纠纷念头。

    二是行政调解链。梁村乡司法所专门成立调解专家库,采取选任、反聘等多种方式挑选出五名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高,且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原乡镇离退休职工,充实到调解专家库中。五名同志按照梁村乡四个行政分区分片包干,加强对所包辖区内行政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并协同行政村调解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为基层调解队伍更好开展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人民调解链。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村级五老(老干部、老家族长、老教师、老党员、老模范调解队伍,建立五老调解专家库,细分细则。结合个人的特长,对五老调解人员按照擅长调解土地纠纷、庄基纠纷、家庭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婚姻纠纷、治安事件、意外伤害、涉法涉诉、医疗卫生、交通事故、财务管理、学校教育、城乡建设管理、劳动社保、金融借贷、经济合同、政策宣传等18个矛盾纠纷类别进行划分,明确职责。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受理”,即五老人员由村干部统一管理,结合个人工作的特点,进行分工受理。如土地纠纷就划分给在村内有名望、处事公正的;经济纠纷则由对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的;家庭纠纷则由擅长做思想工作的等等;这一做法充分整合了各种调解资源,实现了“一人打锣,众人敲鼓”。如邵庄村75岁的武某向村委会反映,他的三个儿子均不赡养老人,现一人独自生活,如今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了解情况后,村干部就安排阅历丰富的老教师武玉书和熟悉法律法规的老干部武林雨到武义恩三个儿子家中做思想工作。武林雨从赡养老人的义务入手,武玉书则从由于此事将会在村内和自己的下一辈造成的影响进行劝说,摆道理,讲事实,举例子,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三个儿子和儿媳当场表示轮流照顾老人,并虚心邀请武林雨和武玉书做监督人。

四是民主协商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底层民众的根本利益,是基层政府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化解基层冲突的根本点。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扩大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梁村乡政府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工业、农业项目的实施等,从信访稳定的角度出发,对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要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预案,坚决防止“新上一个项目,埋下一个隐患,带来一批信访”的恶性循环。坚持做到“软中带硬”做工作,“软”就是态度好,讲道理,不厌其烦;“硬”就是讲政策,原则问题决不让步。如梁村乡在2014年旅游专用道建设项目中,就占地等敏感问题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修建3.2公里的旅游专行道,涉及到三个村、二百多户的责任田被征用。当时为节约用地,旅游专行道是绕过村庄、直线斜穿耕地的方式,把群众土地都穿成三角斜地,群众一时难以接受,工作开展难度很大。当时有的群众不理解到市县国土部门举报用地手续问题、有的群众站在地里不让丈量、还有的农户把家中的老人、偏瘫的病人用车子给拉到地里进行阻挠。在工作难以开展情况下,梁村乡政府通过深入宣传、风险评估、细致的思想工作等措施,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率、支持率、知晓率,最终得到党员、群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使该项目仅用了50天就顺利通车,并实现了零阻工,零上访。

五是督导督促链。梁村乡成立了由乡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的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落实督导制度,本照“奖罚分明”的原则,量化奖惩,对矛调工作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对矛盾纠纷发现早、化解了、控制住、处置好,不发生赴县以上上访的“调解委员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奖罚涉及村干部扣发年终绩效工资,涉及五老调解人员对其进行调整;从根本上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南乐县梁村乡通过“1+1+N”的调和、促和、维和作用,利用村内的“劝和堂”,2014年全乡成功调解纠纷48起,民间调解38起,占全乡调解量的79%;2015年已成功调解纠纷12起,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一方稳定,打造和谐梁村筑好了第一道防线。                    南乐县司法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