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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到濮阳县验收“河南省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19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省司法厅到濮阳县验收

“河南省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20191113日下午,河南省司法厅二级调研员王炳虎、四级调研员滕霞等一行三人到濮阳县审计局验收“河南省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濮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副调员尹济国,濮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波等陪同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濮阳县审计局局长孙光辉、县委政法委王洪波书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

王炳虎处长对濮阳县审计局近三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予以肯定,并对推行政责任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行法治政府建设两个重要抓手分别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责任制”。法治政府建设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重要抓手,各执法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良好的提升。二是规范执法,加强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濮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