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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再加力

发布日期:2019-09-2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清丰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再加力

 

9月7日,清丰县县长刘兵主持召开第48次政府常务会。会议听取了清丰县司法局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研究,决定继续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力度。一是通过政府购岗,为每个司法所配备1名公共法律服务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到位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普遍超过7人。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乡镇增加34名由执业律师担任的村(居)法律顾问,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团队将由2+2+3模式(2名执业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人民调解员),改进为4+2+1模式,即4名执业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公共法律服务专职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将全部退出法律顾问团队。三是在现有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预算135.8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预算21万元,达到156.8万元。同时,支持以马村乡为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每个管理区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马村乡在司法所办公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达到7名。(基层工作指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