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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司法局社保基金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中共濮阳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198月30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对市司法局等相关市直单位履行社保职能情况开展延伸了解,并反馈了意见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的主要做法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司法局坚持把社保基金专项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市监狱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峰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推进专项巡察整改工作。

(二)提升工作标准,强化整改措施。对市委巡察反馈的2个问题,市司法局党委照单全收、全部认领。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印发了《落实市委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实行周报告机制,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市司法局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整改完成情况

司法局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梳理出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协同监管机制未真正形成;主动配合意识不强,信息共享机制未形成”等2个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巡察整改

(一)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协同监管机制未真正形成

整改问题:不掌握2016年以后我市服刑人员底数,无法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信息。

整改成效:一是理清市监狱服刑人员底数,与市人社局进行比对筛查。按照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安排,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符合筛查条件的服刑罪犯人数,并将其详细信息报送市人社局由其比对。二是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协调,持续对服刑人员社保信息进行比对筛查。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

(二)主动配合意识不强,信息共享机制未形成

整改问题:没有提供服刑人员实时信息,也没有对存在疑问的参保人员是否属于监狱服刑罪犯开展对比筛查。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学习濮阳市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业务手册,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将梳理符合筛查条件的服刑人员信息报送市人社局,强化部门间沟通联系,加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筛查出的不符合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的服刑人员进行整改,共退回社保基金0.5436万元。四是市人社部门已牵头制定社保基金信息共享机制草案,文件印发后,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完成情况:已经完成。

三、一体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市司法局按照以上看下的原则,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开展专项巡察一体整改工作,积极落实好未巡先改、同步整改、已巡再改要求。截止目前,各县(区)司法局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下步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党委将以此次专项巡察为契机,持续提高认识、提升站位,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持续提升政治站位。以党的精神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市司法局党委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结合两个能力建设,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把行之有效的实践创新成果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确保巡察过后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放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6681102

邮政地址:濮阳市开州路濮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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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司法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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