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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13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河南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有关精神,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濮阳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户籍在范县、台前县、南乐县、濮阳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濮阳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 濮阳市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网上报名流程

濮阳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未进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的不能下载准考证)。网上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和了解报名公告及有关信息。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严格按照 “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1)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蓝底、无妆、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6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正面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上传风景照、生活照、全身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更换底色、美化等PS处理。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信息采集单、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2)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3)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4.网上交纳考务费。

河南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为每人(人民币)24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报名人员可以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各报名地不现场接受交费。

报名人员只有在交纳考务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报名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务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明确表示并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濮阳市司法局领取。

 5.网上下载准考证。

凡在濮阳市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并经现场指纹信息采集后,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信息采集单》(三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须知。

凡在濮阳市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单参加考试,三证缺一不可。濮阳考区实行全员指纹认证,考生经指纹认证通过后方能进入考场,指纹认证通道开启时间为上午7:30,下午13:00。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濮阳考区实行考试文具统一配发,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濮阳考区全面实行“净考”,考生只需持必要的考试证件,需带饮用水的可以携带由透明容器装的饮用水,并经过安检后带入考场。电子产品、计时工具等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五、司法考试的其他事宜请详阅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0393—6681039   0393-6681050  

                                           

 

                                        濮阳市司法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