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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采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1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员

个人信息采集公告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国家司法考试濮阳市考区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采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信息采集时间

采集日期:2017年7月12日至7月21日(周日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个人信息采集地点

濮阳市司法局院内一楼会议室(开州路益民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7路、15路、32公交车车日报社站下车)。

三、预约排队

濮阳市司法考试报名人员信息采集,实行网上提前微信预约排队。预约排队方法:关注【濮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信预约,按照流程操作进行采集时间预约排队。预约注册姓名、网报号、电话等信息要真实有效。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凭证。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享受放宽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机打版、户号、人号齐全,提交的户口薄原件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薄一致。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5、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可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学生证注册齐全)或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原件需同时递交一份A4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需根据微信预约对应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2、个人信息采集必须本人亲自来办理,其他人不得替代。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的,将不能下载准考证,按照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4、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将按照报名无效处理,不予现场个人信息采集,报名费不予退还。

5、信息采集合格后发放信息采集单,请妥善保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个人信息采集单,并经指纹验证通道,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393-6681039 0393-6681050

【濮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

 

             濮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