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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31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濮治市办〔2009〕9号

关于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县(区)司法、依法治县(区)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人事局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司文〔2009〕10精神,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实施,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国普法办和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征文活动,扎实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增强广大公务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实施,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濮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内容 

县(区)市直各单位通过组织公务员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内容,通过记述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法治在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时间 

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从2009年61日开始至2009年91日结束,历时3个月。

四、工作要求

1、5月26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征文活动。 

2、6月初至8月中旬,参加活动的公务员撰写征文,各县(区)、各部门和行业组织初评并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91日以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的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将获奖征文向司法部、省司法厅推荐参加普法办组织的“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评选。

4、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认真组织征文的评选和报送工作,各县(区)报送征文不得少于20篇,由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市直各系统不少于10篇,由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评选推荐。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司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承办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组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开展征文活动。 

六、征文要求 

1、凡是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 

2、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3、各县(司法市直各单位要有组织的参加征文活动。获奖征文将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推荐30篇文章参加普法办组织的“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评选。

县(市直各系统经过初评的征文,请于91日前连同电子稿件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4、广大公务员也可以个人投稿。投稿要标明征文字样,并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

5、个人投稿邮寄地址:濮阳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濮阳市开州路中段,邮编:457000。 

5、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韩增杰     王海峰

联系电话:6681036

电子信箱:pyzhishiban@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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