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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依法治市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31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濮治市办[2009]4号
关于明确依法治市联络员的通知
各(区)县依法治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依法治市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联络员参谋、助手和纽带作用,加强各县(区)、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沟通与协调,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依法治市联络员进行核准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照濮治市[2009] 3号文件《濮阳市依法治市联络员规则》的要求,从本单位的政策法规、办公室、研究室、法律事务、安全保卫、宣传教育等相关部门选任依法治市联络员;
2、依法治市联络员原则上应由熟悉所在单位全面工作、掌握所在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中层干部担任;
3、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推荐联络员并填写《濮阳市依法治市联络员登记表》。《登记表》中的“所在单位分组”栏目,按照工作性质及隶属关系设置,只能选择其一。
4、请各单位在填好的《濮阳市依法治市联络员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于 3月31日前将电子、纸质文本各一份报送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联系人:杨会军;联系电话:6681036(传真);邮箱:puzhishiban@sohu.com
附件:《濮阳市依法治市联络员登记表》
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年 月 日
附件:
濮阳市依法治市联络员登记表
单位全称 | ||||
姓名 | 性别 | |||
所在处室 (部门) | 职务 | |||
联 系 方 式 | 单位电话 | 传真 | ||
移动电话 或小灵通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所在 单位 分组 | (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分类打“√”) □ 综合组(党群、人大、政协)□政府组□宣教文卫组□政法组□经贸组□财税金融组□农业组□城建组□县(区)□中原油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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