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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出台

 

为规范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政府规章有效实施2023年初,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河南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濮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815制定出台了《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7条,对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启动条件、基本原则、责任主体、评估标准、工作程序、评估报告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填补了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领域的空白,为今后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本遵循。

《办法》出台后,我市拟对《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在实战中对《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检验,做到以《办法》指导工作,以工作进一步促进《办法》的完善。


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