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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2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B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司〔2022〕24号                    签发人:娄建广

 

 

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265号提案的

答  复

 

市侨联: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在普法工作加大侨法宣传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不足,同时,对如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提案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安排部署。

一、提高认识,加强涉侨普法工作保障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11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12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于2021年12月24日正式印发。规划中明确指出围绕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宣传我国涉外、涉侨法律法规。“十四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做好侨务部门法治宣传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在侨务干部、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等涉侨群体中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为“八五”期间涉侨普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我市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个制度性文件。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中第三十五个单位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责任第3、4、5条中明确指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河南省旅游条例、护照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对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托侨务社区、侨法宣传角、华侨法律维权服务站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侨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知侨、爱侨、护侨的浓厚氛围。”明确了责任主体,构建了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利于全面推动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下一步,将根据机构改革变化情况,报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新明确普法责任主体。

三、积极探索,促进涉侨服务和宣传相结合

我市为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提供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将涉侨服务和侨法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于2015年6月成立了“濮阳市侨联归侨侨眷法律援助服务站”,2020年7月和10月濮阳县、华龙区分别成立了“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下一步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与涉侨工作主管部门将积极谋划建立“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优化涉侨法律维权全覆盖服务网络,努力将其打造成综合业务集成平台,使“为侨服务工作站”的律师为我市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更好地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让各地服务站律师共同参与各种涉侨活动的开展,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对广大侨胞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河南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涉侨知识问答》《法律援助知识问答》等法律法规,增强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侨胞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

四、加强督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压实责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化督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推动涉侨工作主管部门履行普法责任,积极面向广大侨胞侨眷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涉侨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强化考核。将涉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列入普法综合考评,作为综合评价各县(区)、各部门综合工作成效的依据之一。三是完善机制。建立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涉侨工作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任务责任清单和工作进度,督促涉侨工作主管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马艳飞    电话:0393-66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