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司法局出台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发放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乡(镇)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般纠纷且制作规范卷宗每件补贴100—200元,疑难纠纷每件补贴200—300元,重大纠纷每件补贴300—400元。村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纠纷且有简单材料及调解协议,每件补贴50—100元,有规范卷宗及调解协议的每件补贴100—200元。补贴由县司法局审核,每季度发放一次。 (吴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