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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六项措施防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发布时间:2020-4-17 10:18:28    点击:3978次    [关闭本页]

市司法局采取六项措施防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25日下午6:30,市司法局召开局党委会议,传达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决定,采取如下六条措施落实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党委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县级干部和狱所领导任副组长,科室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认真动员,深入排查上报。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签订承诺书,要对本科室部门人员认真动员,每天如实统计本科室部门每位同志在濮阳居住的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在武汉有居住史、旅行史、逗留史以及相关密切接触史情况以及其出门路线、体温状况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做到每日必报,于每日下午3:30前报送至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办邮箱。市监狱、市强戒所、市律师协会、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市仲裁办也要比照局机关科室部门进行认真动员和统计上报,经带班领导签字后,将统计情况于每日下午3:30前报送至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办邮箱。

三、党员干部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一律不准外出聚餐、串门、参加聚会活动,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四、严格三级值班,完成值班任务。坚持带班领导、科室长和值班人员三级值班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圆满完成值班任务。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大院一律检测体温,实行严格管控。

五、强化物资保障,全面消杀防疫。要购买一批口罩、测温仪、消毒药剂等物资,对人员聚集场所、重点部位每日进行全面消杀防疫。

六、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上报。定期发布真实信息,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大家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按时上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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