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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五明确,五促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4 15:25:04    点击:5153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司法局“五明确,五促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为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打造一支素质高,纪律性强,值得群众信赖的司法行政队伍,近日,濮阳市司法局开展了以“五明确,五促进”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提升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明确作风建设目标,促进严谨作风形成。该局明确了以提升行政效能,严肃工作纪律,树立系统良好形象为作风建设目标,完善了日常《工作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在每月工作例会上,将作风提升情况作为科室长汇报的必谈内容,使工作人员不断增强荣誉感,自觉以维护整体形象为己任,牢固树立形象意识,对自身要求更加严格,处理业务工作更加谨慎细致,达到了“零投诉”。   

二是明确责任范围,促进工作规范运行。该局出台了《对违反纪律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对科室长和分管领导对违纪行为应负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抓纪律、抓作风的责任感。《办法》将违反“八项规定”、中纪委“四个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作为、慢作为等内容纳入追究责任范围之内,给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拉响警报、敲响警钟,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标准意识大大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三是明确督察重点,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将上级交办和局党委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为纪检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问责制。每周局督察部门开展两次督察活动,根据各单位工作台账,查看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限期完成,保证了政令畅通,促进了重大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

四是明确教育内容,促进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以正在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为载体,每周确定一个纪律教育内容,以每位同志既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者为指导思想,采取科室轮流主办、干部轮流上台、领导讲评和集中座谈等形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使工作人员在潜意识中增强纪律观念,近而将遵规守纪作为自身的自觉行动。

五是明确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促进群众行使知情权。对涉及“三公”经费、重大决策、党务政务等事项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公示,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目录,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违反党务政务公开的行为进行举报,有效促进了群众对该局党务政务知情权的行使。

 

 

          (濮阳市司法局监察室  0393-66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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