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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9:27    点击:3760次    [关闭本页]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市司法局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近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副市长王天阳分别在《突出五项重点  深化平时考核  强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濮阳司法行政信息第68期)上作出重要批示。邵景良同志批示:市司法局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推行“精细化管理考核”模式,树立评先推优、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保障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望继续努力,持续创新,努力实现平时考核工作新突破,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促进濮阳新一轮赶超发展做出新贡献!王天阳同志批示: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受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培训暨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值得祝贺。望再接再厉,完善提升,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近年来,市司法局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文明执法和“四好”活动等,推行科学、严格、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2014年度我局执法满意度全省第一,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直单位重点工作综合考评二等奖”等30余项省、市荣誉,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整体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

一是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年度考核工作分解成完成工作任务、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创先争优、纪律作风、民主测评、领导综合评价等六项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0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情况5分、创先争优情况5分、纪律作风情况10分、民主测评情况20分(其中县级干部测评分值和科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测评分值各占50%)、领导综合评价情况10分,工作任务完成、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创先争优、纪律作风情况作为平时考核指标,成绩占比70%。对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二是注重平时考核与台账督导相结合。各科室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工作目标,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每月工作台账,每周一上午召开科室工作例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使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每月召开一次科室长工作汇报点评会,互相交流促进;每半年召开一次狱所和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工作汇报点评会,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同时,狠抓干警考勤、请销假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坚持每周、每月公布1次考勤情况,随时公布干警参加集中学习、纪律作风情况。确保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言行,靠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注重平时考核与开展活动相结合。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一创双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文明执法、正风肃纪等活动,倡导“学习常态化、工作项目化、普法经常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深入开展以“荐好书、进好言、办好事、做好人”为内容的“四好”活动,评选金点子“十佳建议奖”、“十佳道德模范”,引导干警提升参加各类活动的积极性,量化参加活动的考核分值,扩展平时考核的范围,提高了平时考核工作的全面性、严谨性。

四是注重平时考核与干部使用相结合。真正将平时考核与奖惩挂钩,在平时考核工作中,及时向考核对象及其所在部门反馈考核情况,激励干警改进不足、明确方向、完善措施、逐步提升,激发干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2011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共交流调整干部82名,树立了“干与不干不一样,跑与不跑一个样”正确导向,全局上下呈现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加压奋进、赶超发展的良好态势。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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