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全省首家
国有企业改革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近日,市国资委、市司法局研究成立市国有企业改革人民调解委员会。该调解委员会将向国有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调解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该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填补了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专业人民调解领域的空白,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
市国有企业改革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国资委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并将调解员补贴、办公经费和工作补助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国资委原副主任任调委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市国资委原劳群科科长、市司法局原基层科科长、原市家具厂工会主席担任。 (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