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业务动态
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4:29    点击:3744次    [关闭本页]

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全省、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于12月8日迅速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传达贯彻全省、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刻吸取近期以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加强督导、全面排查,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落实会议精神,抓好防火消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普法宣传重点工作,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消防意识,提升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履行消防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台账,对消防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三是加强用电管理。要求各科室各部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源断,防止超负荷或长期使用四是排查安全隐患。迅速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坚持每周对机关办公楼以及车库电线、开关等电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保证各类用电设备安全运行。五是做好安全督导。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加强对局机关、市监狱、市戒毒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督导,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隐患,限期全面整改,切实堵塞漏洞,确保万无一失  

                                   (行财科)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