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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月报 07.06

发布日期:2008-04-0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月报   (2007年6月份)   上报:省厅纠风办                           签发人:                         6月份,我局按照省厅对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对前段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并深入开展了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现将6月份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针对前一阶段政风行风建设活动自查和征求的意见建议,我们严格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原则,深刻查找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采取七项措施,进行深入查摆。一是加强职能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二是加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努力树立良好行风;五是加强狱所执法整顿,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六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服务为民承诺事项;七是加强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工作中,我们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迅速行动、彻底整改,如,为加强职能宣传,重新整修了局政务公开栏,充实规范了政务公开栏内容,将职责范围、机构设置、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我们将落实整改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政风行风工作 “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是省政府纠风办提出的要贯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按照省、市政府纠风办和省厅的要求,紧紧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贴近民生的服务事项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扩大和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抓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组织实施”三项贴近群众生活的服务事项,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责任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司法部要求,我们还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今年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中拟办的14件实事。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将两项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同开展,共同促进,认真抓好实施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加强监督检查是实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成效,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保障。6月份,局纪委、监察室重点对各县区司法局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综合来看,大部分单位思想重视,进展顺利;但是,也有个别单位重视不够,行动较慢,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对此,我们对相关单位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责令其进行了立即整改。通过开展督查,提高了领导干部抓行风、管行风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干警参与行风、树立行风的自觉性,促进了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月工作打算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起草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并准备于7月初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再动员会议,对下半年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并将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狠抓局政风行风建设七项措施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落实。                                                                                       濮阳市司法局纪委                        2007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