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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2012年双节党风廉政恳谈会”

发布日期:2012-01-06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元月5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全系统“2012年双节党风廉政恳谈会”,局机关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政工科长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恳谈会。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主持。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被终止的疯狂》,该片通过对郑州市原副市长、郑东新区原管委会主任王庆海的成长和工作历程,重点剖析了其由一名乡镇普通干部到厅级领导干部,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思想根源和违法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和权力观,遏制贪欲,廉洁自律。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常胜传达了《中共濮阳市纪委濮阳市监察局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并重点强调了省纪委书记尹晋华提出的为官“十不”,即一不背弃信仰;二不脱离群众;三不贪爱外财;四不贪图私欲;五不结交糜俗;六不招揽烦事;七不以公谢私;八不伙投“恶党”;九不听信妄言;十不记怨私仇。

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炳立传达了元月2号召开的全市党风廉政恳谈会精神,代表班子做出了廉政承诺,并就我局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领导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权责观、得失观、荣辱观、名利观,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二是要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要珍惜岗位,常怀敬畏之心,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以反面教材为戒,自觉增强党性修养。

三是要守住底线,远离红线,拒撞高压线。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维护党纪政纪,坚决不做违犯法律法规的事。

四是要当好表率。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长要在廉洁从政上带好头,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在业务工作上,杨局长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多了解群众疾苦,多为基层送温暖,写好民情日记;要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解决民事纠纷;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就贯彻本次党风廉政恳谈会精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强调:

一要提高认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要警钟长鸣。时刻从严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廉洁自律,做到慎独、慎言、慎行、慎为,自觉遵守法纪法规,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三是要率先垂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长不仅在业务上做表率,在廉洁从政上更要做表率,努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营造一个文明、祥和、廉洁、平安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