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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事部为濮阳市市区孟轲乡司法所所长程玉田记一等功

发布日期:2008-04-0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1998年8月20日,人事部下发《关于授予王贤田等十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上海市长宁区华阳路街道办事处等十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和给予程玉田等二十五名同志记一等功奖励的决定》。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向程玉田同志学习的决定   各县区司法局,市监狱,市劳教所,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程玉田同志是濮阳市区孟轩乡司法所所长,中共党员。1947年出生,1965年入伍,1982年转业到濮阳市区孟轲乡司法所工作。他十六年如一日,致力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受到省、市、区有 关部门表彰,成为我市乃至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一面旗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向程玉田同志学习的活动。     1982年,程玉田同志转业时,他妻子、女儿的户口都已转到北京,为了不给组织找麻烦,他毅然只身回到濮阳,在基层司法所一干就是十几年。他十几年如一日,克服生活、工作中的重重困难,勤勤恳恳,默默奉献;曾因过度劳累,在调解纠纷途中病倒路边水沟中,摔断了肋骨和腿骨;为了给群众排忧解难,曾不顾妻子在病重时对丈夫的呼唤,女儿在结婚时对父亲的期盼;为了挽救那些曾经失足的青年,他曾数次掏出自己微薄的工资资助他们。他视事业高于一切,视职责重于泰山,在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都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年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     局党委要求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向程玉田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忠于党、忠于革命事业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忠于人民、关心群众、热爱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学习他舍小家,为大家,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的高尚风格;学习他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尽职尽责,爱岚敬业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不计名利,甘于清苦,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一身正气,严格执法,不畏艰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的高尚情操。 全市司法行政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向程玉田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加强领导,保证这一活动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开展。学习程玉田同志,要同学习邓小平理论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同“工作争先进、行业创一流”活动相结合,争先进、举亮点,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意识;要同当前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学先进,找差距,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敬业爱岗;要同本职工作相结舍,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甘于清苦,无私奉献。通过学习,要使程玉田同志的精神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扬光大,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   程玉田同志主要先进事迹       程玉田同志自1982年在濮阳市区孟轲乡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情系民调,亲自调解各类纠纷2400多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9%,防止民转刑案件80 多起,避免非正常死亡86人次,为本地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该同志主要事迹如下:     (1)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有效地防止了民间纠纷矛盾的激化。他以辖区内孟轲村为试点,在濮阳市区率先实行基层民调网络“三级负责制”,此举受到《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的报道。     (2)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帮教制度,实行刑释解教人员与村调委会签订《帮教合同》,注重落实,责任到人。在他的指导下,孟轲乡刑释解教人员中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有十人成为致富能手,有一人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3)注重人才培养。十六年来,经其手培养提拔科级干部六人(现任市区孟轲乡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就有其提拔的三名科级干部),有一人同志取得律师资格。     (4)一心扑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置个人家庭生活于不顾,舍小家为大家,与家属、亲人分离长达十六年,没有一句怨言,从未向组织要求解决问题。由于过度劳累,身患多种疾病,经常晕倒并摔伤过,但他长年累月带病坚持工作。     程玉田同志从一开始到基层就爱上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从此再难割舍,十六年来,他不计个人得失,不顾个人安危,不图个人名利,默默地战斗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线。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