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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04-13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413日,濮阳市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市直需修订规范性文件的13个单位法制(科)负责人、市司法局立法科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全体人员。会议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文峰同志主持。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市长杨青玖、副市长郭智深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市司法局局长张世山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要求,接着对2020年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参会单位法制负责人踊跃发言,对目前各单位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及规章修改制定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很好的改进措施与建议。

袁文峰同志就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深刻领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推动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要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专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方案,狠抓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暴露的问题,要梳理排查、对照理顺,彻底清除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内容,使制度建设更趋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同时,要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广聚民智民意,提高工作质量。三要严格规范程序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过程中,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要求、举措,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要明确清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四要加强法治队伍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有关“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总体布局和内在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构建完善的法治专门队伍管理监督机制,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提升立法工作者、执法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拓宽法治优秀人才吸纳渠道,优化法治专门队伍结构,从而提升法治濮阳建设水平。

(规范性文件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