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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调研第14期

发布日期:2019-11-25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思考

张松锋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是自身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更是法制进步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了解律师参与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有关情况,整合律师资源更加有效的开展法律服务,我们开展了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调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情况

我局历来非常重视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对参与法律服务活动人员不仅在经费上予以支持,更在年终评先争优上给予倾斜,极大鼓舞了参与热情。通过不断实践,最终形成了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共同参与的普法团队。普法团队从群众法律需求出发,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降低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及时宣传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情况。

截至目前,市司法局共组建217名执业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全市3070个村;组建7个律师服务团队162名律师,为120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组建27个律师调解室,214名律师担任诉前调解员。通过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司法资源浪费,减少人民群众诉讼费用。  

 二、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必要性

律师参与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的需要。律师队伍是国家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力量,队伍的服务能力的体现,不仅仅在于执业工作能力的体现,更需要一种胸怀天下,为国为民的大气。国家法治建设的大力推动,为律师搭建了大展手脚的舞台,为律师队伍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在这样好的形势下,律师队伍更应该紧跟法治建设的脚步,成为法治建设中的一股中坚力量。随着法治建设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在内容和业务上都会有所增加,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是大有可为的。

二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律师队伍对外形象的展示除正常案件外,更应该为老百姓日常起居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比如在社区、街道或乡村,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对老百姓关心的婚姻家庭、借贷、投资等问题及时解疑、防范。真正让律师良好的形象在老百姓心中扎根发芽。律师的法律服务不应该仅仅靠嘴上说,更应当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

三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生活包罗万象,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法律服务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才能让社会普遍认同法律的存在,尊重规律和法律规则。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不仅仅是普法,更应该是深入社会,让百姓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尊重法律。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是社会法治建设的要求,也是社会发展文明程度的一种具体体现,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将成为一名律师成长的必修课程。

三、律师队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近些年来,濮阳市律师行业取得较快发展,律师事务所增加到44家,律师人数增加到500余人。市区律师人数能够基本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然而县域律师队伍人数较少,并且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最前沿,极大制约着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再者,从实践中我们发现,服务的质量与效果存在差异性,主要因为律师素质、能力和水平的差异很大。一些律师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业务创收多,投身于公共法律服务是满怀着社会公益心、责任心真正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他们不会在意报酬,更加注重社会效果。但仍有一些律师认为公共法律服务补贴过低、距离较远且占用时间,为了完成任务而敷衍了事,更有的只是挂名,人从未见过。因此,当前律师队伍虽说数量增长,但从质量上仍不能满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

二是法律服务资源配备不均。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不均。就我市而言,律师队伍人数分布不均,市直、市区律所较多,县区律所较多,贫困县律师较少,离市区近的县律师较少。虽能解决基本资源覆盖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布不均,依然制约着律师队伍的发展,制约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通过何种机制进行城乡统筹,使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均等化,也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四、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一要加强行业党建,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体系以律师党员为主体的党组织,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凝聚内部力量。推荐骨干律师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与党政机关联系交流,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职能。建立由权威法律专家、高校法学教授、知名律师组成的智库联盟。建立律师协会各委员会沙龙和论坛,邀请行业专家,开展前沿研究和专业交流活动。适时举办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增强法律服务单位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选树典型,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大力推广,营造氛围,引导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通过党建引领,扩大法律服务人员尤其是律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律师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

二要制定专项政策,提高服务效能。整合优化制定专项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建立律师人才专家库,推荐选拔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民营企业进行法律服务。建立律师参与公共事务的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律师队伍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的比重,提升律师参政议政的深度和影响、参政议政途径的规范化和多元化,不断提升律师业整体形象、持续提高律师业对经济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影响力与话语权。

三要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律师行业发展的根本是律师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必须强化专项政策引导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并留住人才,提升律师队伍素质和能力,从主体资源方面破解公共法律顾务体系建设中的难题。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法治指数进行科学合理评估,找出优势和短板,打造优良的法治化发展环境,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在宣传形式上,可将普法宣传与当地文化结合,通过微电影、抖音短视频等新渠道,将文化产品大力推广。

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既是自身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是法制进步的集中体现。律师应抓住目前大好的机遇,借力法治建设的大好平台,积极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中去,在公共法律服务活动领域做出特色,做出成绩,为建设法治濮阳添砖加瓦。

(本文作者:张松锋系濮阳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