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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濮阳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1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成了6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3070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完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升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在装修,计划8月份入驻使用,还定了工作流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规范。今年上半年,我市共解答法律咨询2219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1件,化解群众矛盾3630件,办理公证2367件,帮助24家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了有序复工复产,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助力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支撑。

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去年11,我市被表彰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今年1月,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了南乐“2+2+3”法律服务团服务模式;我市还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度规范不完善、基础保障不到位等不足。

二、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197,中央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今年4月,省两办印发了《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宋殿宇书记、杨青玖市长、王天阳书记等主要领导,先后就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速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开展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

市司法局党委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要求和市领导的批示精神,成立了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安排专人起草了《濮阳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

《方案》围绕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八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陈述,并以附件形式明确了我市2020-2022年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

起草过程中,我们征求了市直26单位(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6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进行了3轮修改,最终形成了《方案》(讨论稿)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三个问题

1.足额保障业务经费。我市部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经费存在着预算低于上级要求的问题,如法律援助经费数额未达标,在近两年的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中被扣分,需要有关部门在经费保障方面给予更为充分的支持。

2.加强一线人员力量。我市没有成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各实体平台都是从司法行政机关、乡(镇)政府等调配的人员,数量偏少,且专业化水平偏低,制约了平台作用发挥,需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岗等政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人员力量。

3.优先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接入三远一网系统。近年来,全国检察系统正在推进智慧检察系统建设,其中的三远一网是重点模块之一,包含了远程多方庭审、远程提讯、远程送达三大功能,是连接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在线办案平台,目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已经基本完成系统联通。4月份,南乐县司法局率先接入三远一网,实现了律师远程会见、远程开庭的常态化,为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办理提供了支持保障。建议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优先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接入三远一网,实现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