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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近期,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工作中疫情传播风险,经研究,现就调整当前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7日起,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构暂停当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如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请通过邮寄纸质材料、邮箱发送扫描件等方式。邮寄地址:濮阳华龙区开州中路144濮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邮编:457000。邮箱:pysxzfy@163.com。咨询电话:0393-6666119(行政复议科)。

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三、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暂不安排实地调查、听证等事宜。确需进行现场调查勘验或需以听证方式审理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的,行政复议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中止,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

四、各县(区)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要根据本通告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并主动公开通信地址和值班电话等信息,方便申请人邮寄行政复议申请、咨询有关事项。 

本机构当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通过濮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濮阳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请相关当事人和人民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共防疫情、同护健康。

特此通告。

 

                             

濮阳市司法局

2022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