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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

发布日期:2021-12-30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近日,市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指出,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法治濮阳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决议》着重强调了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普法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氛围,为全方位推进濮阳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阵地建设,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深入人心、惠及百姓。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地方性法规知晓度,提高贯彻实施的质效。

三是突出重点对象,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内容,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引导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四是厚植法治信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坚持“一县(区)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阵地”的要求,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提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促进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和法治底蕴,完善提升“濮阳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水平。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五是坚持普治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四级同创、三级示范”,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是推动守正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把创新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第一动力,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扩大社会参与。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推进新媒体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社会普法,培养普法品牌,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七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普法与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