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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1-09-26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违法风险点

风险等级

责任单位

防控措施

1

律师事务所

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

律师公证管理科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2

律师

违法违规执业执业;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

律师公证管理科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3

公证机构

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律师公证管理科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卷宗评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4

公证员

违法违规执业

律师公证管理科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卷宗评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5

基层法律服务所

内部管理混乱

律师公证管理科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6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违法违规执业;

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

律师公证管理科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7

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

登记申报资格造假

司法鉴定管理科

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审核准确无误;安排2人以上交叉审核,确保申报材料严谨、真实、原始;设立举报风险,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8

受援对象

 

不坚持法律援助无偿性收受法援对象的财物

 

法律援助中心

 

明确告知受援对象无偿服务的相关规定,无需给予法援律师财物;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提醒办案律师要依法办案,无偿服务,杜绝“吃拿卡要”等情况;案件办结归档,及时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听取受援对象对办案律师的服务评价

9

援助律师

 

补贴发放不合规

 

 

法律援助中心

 

实行“办案律师+办理案件+身份证+银行卡”等一一对应举措,做到“人员、案件、钱款”的一体运作,完全契合,办案补贴必须精准发放到办案律师的银行卡,所办案件必须是登记簿、电脑登记的法援案件,杜绝通过空发补贴或乱发补贴套取法援办案经费

10

参考人员

 

考试作弊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加大作弊危害宣传力度,加强参考人员诚信参考教育,加强工作人员防作弊培训,发挥法考指挥系统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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