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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在全市开展“五五”规划

发布日期:2008-04-09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中共濮阳市委文件

 

濮发[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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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

印发《濮阳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濮阳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依法治市的具体举措。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要加紧进行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工作,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于规划确定的主要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完成任务。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以工兴市”战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

20061017

 

濮阳市20062010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得到顺利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已经成为广大公民获取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依法治市工作向深度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以工兴市”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对于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河南省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法治濮阳、平安濮阳、和谐濮阳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和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努力使全市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明显提高。

20062010年期间,全市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总人口的7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80%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60%的县(区)和乡镇达到法治县、乡创建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服务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全市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生产生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工作方式,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认真研究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正确认识和把握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发展模式,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新理念新格局。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以及与群众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

1、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

——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要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促进家庭和谐稳定。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普法合格证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普法合格证制度向其他对象延伸。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积极参与全省县(处)以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行为。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录用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加强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要在全市政法队伍中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环境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认真落实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两课”设置中法律课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基础理论课的教学质量,促使大中专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基本具备现代社会必需的法律素质。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教育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各种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趣味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的重要依据。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教育活动。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公司法、税法、会计法、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考核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要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着力培养和提高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问题的政策措施,着力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市开展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工作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鼓励和引导公民依法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项工程”。全面推进县(区)、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实施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严格督查考核,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健康、有序推进。各行各业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行业特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搞好生产、经营、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的依法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做到遵章守纪、依法经营。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夯实依法治市的基础。认真做好依法治理专项工作,把依法治理贯穿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始终,把依法治理融于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重点工作之中,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加快地方建章立制步伐,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各级人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适时制定和实施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效防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审批方式复杂化”的倾向。各级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要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发布制度,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

——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确保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有效。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赔偿制度。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规范行政罚没行为。深入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建立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提高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简便高效的诉讼机制,推进纠纷非诉解决机制与诉讼机制的有序衔接。健全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司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深化法律服务业体制改革,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企业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法律服务行业的自律性和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大力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组织律师有序介入信访工作,为信访群众及信访接待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各类中介组织要依法、客观、公正地提供中介服务,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加强监督,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促进各项监督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照法定职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加强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使职权活动的监督。各级政协要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组织政协委员对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和民主评议,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加强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重视、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章制建设,把城市规划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强化建筑质量监督。加强对城市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房地产市场、道路交通秩序的法制化管理,巩固创建成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依法、有序、规范、科学管理城市的水平,全面落实品牌城市战略。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为实施品牌城市战略创造更优更好的环境。

(三)大力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主题活动。

要针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需要,结合“平安濮阳”建设,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教育活动,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社会全过程,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落实。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使法律真正融入农村和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保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期、规范和有序开展。组织实施“送法下乡工程”,依托农村党员活动室、农村文化大院等,建立农村普法阵地,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法制宣传橱窗,培训2名法制宣传员,免费发放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书籍、挂图和音像资料,组织推动农民学法、用法。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室,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和公益性宣传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完善和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和经常性法制教育。建立健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学法用法与政治业务学习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全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在公园、车站、集市、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置法制宣传栏目。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所、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新成就、新进展,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先进典型,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法治濮阳”建设。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地方、部门和行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及相应的年度实施意见,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和表彰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各行各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调研工作,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及各行业特别是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并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主力军和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各自职能,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四)加强机构建设,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经费保障。落实省规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专职副主任享受同级副职待遇,人员编制市811人,县(区)58人。市直单位要设专人负责。各级政府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列入财政预算,市按年人均0.2元安排,县(区)按年人均0.3元安排,专款专用,并逐年增加,保证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和青少年法制报告团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青少年法制报告团的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阵地建设。党委宣传部门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新闻媒体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强化法制教育的宣传报道。特别要加大电视和网络宣传力度,选择重要题材在各强档栏目中推出,增强宣传效果。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根据社会和公众需求,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