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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4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335号提案的答复

 

马世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再创发展新优势”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司法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党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就改进和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市委书记宋殿宇提出,要打造濮阳特色营商环境品牌,促进发展要素加快集聚,增创濮阳区域发展新优势,加快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宋书记指


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着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以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推濮阳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法制审核,破除准入政策障碍,做好招商引资的“护卫队”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仅征求相关单位或处室的意见,要向社会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公开征求意见,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切实做好有关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针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濮阳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加大对有关涉企的濮阳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修订清理。2109年以来,共清理宣布失效文件1件、废止文件4件。三是切实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机关负责合法性审核的部门应履职尽责,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切实强化招商引资类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加强政府合同、协议审核速度和质量。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合同法制审核领导小组作用,建立重大招商引资合同“会商”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对涉及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合同等提供快速高效的法制审核服务。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注重行政执法效果,给行政执法带上“紧箍咒”。

切实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平台和投诉举报平台,为企业提供快捷无障碍的直通式法制服务平台,主动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审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大调研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命名活动,评查十佳行政指导案卷,大力倡导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手段,推行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2019年以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290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31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共审查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53件,切实规范针对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政府带头信守践诺机制,做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清道夫”。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负责完成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事项清单的梳理与优化,先后两批公布了市本级765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梳理“最多跑一次”例外事项80项、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244项。全面梳理2015年11月以来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变动情况,对150项行政权力事项提出了取消、下放、变更、新增等意见。作为全市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以惠企便民的实际举措回应群众新期待,为深入推进我市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河南法律服务网作用,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咨询和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解决民营企业突出反映的维权难问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服务民营企业窗口”,为民营企业和困难员工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五、扎实开展干部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工作,当好民营企业“联络员”。

加强领导,全面统筹,成立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司法行政干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会,制定《濮阳市司法局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政法干部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的工作方案》,对司法行政干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市司法局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人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剖析困难问题,共同研究措施。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讲座26场次,法律咨询1500余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

六、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当好民营企业“体检员”。

2019年以来,我局突出重点,大力弘扬“店小二”、“妈妈式”服务精神,扎实推进企业法律服务。我局43个律师所择优选拔86名优秀律师组建7个律师服务团队,对全市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进行,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00余条,出具体检报告90份,推动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加快公证“放管服”改革,梳理推出涉企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开展“最多跑一次”活动,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便利。推动公证机构与本地民营企业建立对口服务关系,积极开展服务民营企业的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民营企业服务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在民营企业实施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力度,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当事人,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积极开展仲裁调研,听取仲裁委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仲裁规范化管理。优化仲裁工作程序,本着就近、快捷、经济的原则,方便民营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谢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是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也是政府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履职尽责,服务好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王壮凯电话:0393-66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