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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4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B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240号提案的答复

 

孙贯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党委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就改进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2018年以来,市司法局党委一直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视为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现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摆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按照“以宣传为先导、以平台建设为抓手、以提升服务为根


本、以健全机制为保障”整体思路,抓实抓牢,取得明显成效:实体平台实现了城乡全覆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见效调配有序、服务措施落实有力、服务效果显著体现、群众知晓率逐步提高。

一、创新普法形式、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开展精准普法调研,了解群众需求,制定普法清单、公共法律服务清单、搭建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积极拓展普法新载体。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及司法局门户网站、司法行政在线、阳光热线等新媒介,开辟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在内的法治宣传专栏,刊发法治讲座、典型案例等内容,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开通普法手机短信平台,定期编撰法治小信息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在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把公共法律服务推送到群众身边,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加强指导督查,服务资源整合日趋向好。创新工作机制,形成调解合力。创新人民调解“三三三”工作机制,实行市、县、乡、村“三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联手”,实现调解力量、调解效果的最大化。实施三年计划2021年达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运行管理全面规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从“单一”到“丰富”的跨越。到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基本实现全覆盖、均等化、可选择,考核评价全面推开,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零散”到“整合”的跨越。统一制定了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指导标准。对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的窗口设置、功能作用、工作职责,制定了指导标准和落实指施。拟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大格局。

三、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不断充实人员力量。通过增加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增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通过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协调为全市司法所招录公务员 32名。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3468 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省、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向基层倾斜,支持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评价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已初步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评价机制。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已在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工作,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已普遍采用了电话回访以及当事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动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做到随时评价、随单评价,服务一次,就接受服务对象评价一次。

五、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提升经费保障能力。指导县(区)将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经费保障,目前,已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充实基层服务资源。深入推行律师等优质社会法律服务资源的异地调配机制,鼓励市城区的律师到律师资源匮乏的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仅清丰县就从市里调配律师62人。

六、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初步显现。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抓手与契入点,积极开展涉企法律服务。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把学法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普法和用法水平。积极开展涉企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证服务。充实服务团队。遴选优秀律师充实到律师服务团,在与民营企业运营息息相关的民商事、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等12个业务领域主动与民企对接,深入开展“法治体活动,推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撰写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报告,反映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七、积极探索对特殊群体的专项法律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力度。与扶贫、民政、税务等部门协商对接、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的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系列活动。加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打造为民服务品牌,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持续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退役军人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研究推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有关举措,对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

目前,《濮阳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7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有望近期出台。实施方案的内容涵盖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并附我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濮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实施方案中所列内容措施,与您的提案相契合。我们相信:随着方案的出台和实施,您所提到的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您和其他政协委员的监督帮助下,共同把此项工作更好地抓出成效、服务社会。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王壮凯电话:0393-66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