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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2-24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372号建议的

 

张瑞军等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法律援助、引导依法维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党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就改进和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感谢您在百忙当中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自1997年9月成立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有23年的时间。在此期间经历了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时期,到现在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这中间


有党委政府的支持,有社会各界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更离不开人大代表们对法律援助的关注。我市最初法律援助经费能够纳入财政预算就是从人大代表建议开始的。因此,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得到过法律援助帮助的受援群众,十分感谢人大代表对法律援助工作倾注的心血和汗水。

一、目前我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现状

我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在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在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合并),主要职责是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进行简单的法律咨询、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前几年各县(区)对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都进行了培训。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及时告知引导需要援助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三是2019年开始实现了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制度,每月村居法律顾问要到村至少去一趟,主要职责是专门解决村居居民的法律问题,及时便捷的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解决简单的矛盾纠纷,告知需要诉讼的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以上工作打通了濮阳法律援助工作最后一公里,法律援助工作走到了基层群众身边。

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群众合法权益。全市各个法律援助中心均组建了自己的法律援助律师库,专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同时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确保办案质量。近几年来我市每年都有法律援助案件入选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入选率位居全省第一。多年实现了零投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受援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

(一)加大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选择在老百姓关注的民生栏目中采取以案说法形式介绍典型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二是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大型显示屏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如: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显要位置设置与法律援助有关的链接;协调电信部门在春节期间向低端用户发送法律援助问候短信等;三是强化基层宣传工作。紧密结合普法、人民调解入农村、进社区工作,以乡村、社区为重点区域,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面向基层的法律援助宣传。四是为每村(居)培训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培训一个人宣传一村(居)的效果。

(二)狠抓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实现应援优援,提升群众满意率。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三是针对个别县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实现全市律师调配共享;四是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提升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希望您和其他人大代表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监督、督促我们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以便我们更好地服务群众,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王壮凯  电话:0393-66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