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2
11

濮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战略成果

发布日期:2021-09-0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改革推动 法治护航 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濮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阶段性战略成果

 

今年以来,濮阳市积极运用法治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显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排名连续三年位于全省第一方阵,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被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信息专刊刊发,成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一大亮点。

完善营商环境法体系建设注重发挥地方立法对营商环境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创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科学立法是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善治是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制度化安排和权威性表达,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企业投资兴业的主要参考和决策依据。一是加强制度保障。我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2020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今年7月,印发濮阳市支持双招双引促进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着力优化科学完备、行之有效的制度环境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依法审查,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确保不放过带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法规、规章草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27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截至今年6月,共梳理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378件,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13件,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规范性文件12件,废止1件。四是建立涉企法规规章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营商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立意见釆纳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满足企业多样化行政服务需求。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程序和事项范围,做到无法律依据,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模式和执法方式,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物联网+监管”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做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做到“三项制度”在每一个执法部门、每一类执法行为、每一起执法案件中全覆盖。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渠道,与市长热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2345平台等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的移交机制。二是优化审批服务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发布市级政务服务事项2161项,县级政务服务事项10998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完成率100%,要素完整度100%。截至目前,濮阳市本级2161个政务服务事项中,“不见面审批”事项2155项,占比99.72%,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1121项,占比94.36%,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5.08%,位居全省第一2020年,《河南濮阳将助企纾困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被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59期专期刊发。三是深化简政放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出台《濮阳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暂行办法》在省内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8类工程建设项目最长审批时限由2019年的59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46个工作日,覆盖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工程外的所有工程2021年,在全省率先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审监分离机制,成为全省首家实现线上模拟审批功能的地市。全省首家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实现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社保缴纳等8项业务一次办结。推行“一业一改革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出食品零售、餐饮服务等10个行业实现“一口受理”“一网办理”“一证准营”四是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化专项督察。2019-2020年开展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中,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大类66项督察内容等,坚持“细”“严”“准”“实”,重点督察“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构建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结合“六稳”“六保”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共发现问题10类60多项,建立整改台账50条,有力促进涉企执法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一是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整合全市骨干律师力量,组建7个团队162名律师,为民企开展义务法治体检,进行风险评估,防控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难题。今年以来深入55家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活动,进行风险分析72次,提出法律意见126条,出具体检报告55份,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司法服务。大力开展政法干警联系企业制度,走访民营企业,了解困难诉求,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政法机关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严肃处理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有效提升。三是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疫情防控所涉各类安全稳定风险的监测、排查、防范、处置。重点排查调处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物业纠纷、劳资纠纷、“误工”合同等纠纷。积极运用网络、微信、电话热线等接待人民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不见面调解”。20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5次,预防纠纷375件,调解案件2234件,其中涉疫情纠纷32件,涉复工复产纠纷33件。河南司法简报专期刊发了我市濮阳县庆祖司法所所长黄普生、范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经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

突出重点,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法治宣传。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两个条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两个条例”的浓厚氛围。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48个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深入基层宣传“两个条例”,紧扣企业和群众的难点、痛点问题,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法律法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进行宣讲解读,提升企业、群众对于营商环境建设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教育。紧扣企业在投资设立、经营管理、合同履行、关停并转等环节的法律需求,加大对优化民营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组建了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我市现有1个市级、6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9个乡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07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初步形成了一套统一、规范、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创新服务方式,通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畅通涉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企业困难职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办理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实体平台解答法律咨询35403人次法律援助受理7144件人民调解受理5406起公证受理11109件热线平台解答电话咨询14873人次。今年年初,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首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