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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汇报会

发布日期:2021-08-20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8月3日,濮阳市召开部分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汇报会。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分管领导,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总顾问、原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市司法局局长张世山、副局长刘海民、二级调研员尹济国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县(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汇报,郭严峻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点评,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紧盯目标。当前,全国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普遍展开,我省各市、县(区)示范创建工作步伐加快、力度加大,我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压力也进一步加大,大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县(区)要站位大局,紧盯国家级示范市创建目标,统一思想,自我加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和创建水平;各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司法局长、分管副局长,要切实履行创建领导责任,对自身创建强项和不足要做到心中有数,采取针对性措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持续不断地把示范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二要正视问题,真抓实改。我市示范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国家级示范市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各县(区)要按照创建要求,对标对表进一步查找材料查证、网络检索、案卷评查等创建指标存在的不足,切实解决材料收集缺项、网络检索资料上传和案卷目录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宣传阵地档次和层次,丰富创建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示范创建氛围。

三要培育典型,打造亮点。各县(区)要以开展示范创建和“三促一评”活动为载体,积极培育乡镇、部门先进典型,既要把每项创建指标做成精品,还要结合实际打造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服务发展的亮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水平。

四要强化督导,压实责任。要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做到敢督真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对问题整改不重视不落实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予以问责;在示范创建推进中要抓好具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落实,确保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抓出成效。

五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示范创建市、县、乡三级同创工作要求,在抓好县(区)直部门示范创建的同时,结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改革,着力抓好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张世山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抓落实。要及时向县(区)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县、乡三级同创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推动示范创建在乡(镇、办)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紧盯目标抓落实。要坚持目标导向,对示范创建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提升,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三要真抓实改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130项指标,进一步梳理问题、找准短板、补齐差距,提高示范创建的标准和质量。四要提升标杆抓落实。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做到载体丰富、质量过硬、亮点突出,把示范创建的每一个环节做精、做细、做实,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