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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暨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21-04-30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4月22日上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对年底前市、县联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进行提前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管永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工委主任卢玉军主持会议,并宣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

 管永国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目的是确保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新的行政处罚法相适应,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好专项清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全程负责,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扎实开展好专项清理工作。二要突出重点,提高效率,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清理一遍,时间紧、任务重。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新增加的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当场收缴的罚款额度等,要重点予以关注,该纠正的纠正、该废止的废止,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形成清理意见报告。三要提前谋划准备,严格审查标准,提升全市备案审查整体水平。2021年12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同时,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市要形成“一盘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实现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发现和纠正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刚性,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科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工委主任,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人大工委业务副主任参加会议。